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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助会概况

来源: 日期:2014-12-29 作者: 访问数:10971

一、简介

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成立于1997年,是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,是广东省总工会的直属单位,接受省总工会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,是不以营利为目的,职工自筹资金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互助互济非营利组织,是按照党和国家对“送温暖工程”的指示精神,在全省范围内,通过工会组织动员职工继承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,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,用互助互济的办法,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问题,作为国家基本保障的补充。

本组织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,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,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。

业务范围:开展与职工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残或发生意外灾害、伤亡有关的职工互助互济及其它相应的社会互助保障活动。

二、广东省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事业管理委员会

主任:王丽华(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巡视员)

副主任:吴兆全(省总工会实业发展中心主任)

刘国斌(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)

郭开农(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)

陈小翠(省总工会实业发展中心副主任、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会长)

委员:田紫光、杨谷清、许平坚、陈昭庆、康盛忠、孙高山、卢晓露、陈文新、赵玉山、关文强、李飞燕、刘峰、钟扬

三、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班子成员

会长:陈小翠

秘书长:李飞燕

会长助理:刘峰

副秘书长:钟扬

财务部部长:吴肖华

四、机构设置

工作机构设“四部一室”,即:

会长室:会长负责全面工作;

综合部:负责内部行政管理;

财务部:负责全省财务管理工作;

承保部:负责承保和保单资料的档案管理,以及对全省代办处、代办点的业务指导;

理赔部:负责理赔和理赔资料的档案管理,以及对全省代办处、代办点的业务指导。

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在全省各市总先后成立了22个代办处,85个代办点,形成了覆盖全省的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的组织网络。